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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企业对人员的要求

来源:原创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18-05-31 查看次数:

        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药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人是操作机械设备的主力军。因此,人的因素在生产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人员的学历、素质、修养、职业道德都会影响药品的生产的质量。
        2010年版GMP对关键人员的要求是:
        第20条,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授权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授权人可以兼任。应当制订操作规程确保质量授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
        并在第21条(企业负责人)、第22条(生产管理负责人)、第23条(质量管理负责人)、第24条、第25条(质量授权人)规定了这些关键人员的资质要求、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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