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采用过程应简化过程
组织简化过程应采用下列原则:
1、程序向要求简化,能用要求控制就不用程序,要求相原则提炼,能用原则控制就不用要求,要求相目标提升,能用目标控制的不用要求。
2、先简化在优化,将复杂的过程分解到最简单的活动,然后再分开,将目标分解到要求,然后再由活动分担。
3、能用活动完成的事就不用过程,能用过程完成的事就不用体系。
4、如果过程的执行者是大众,则以文盲的为准,就不你那个使用文字,如果过程的执行者是基础,则以基础最低 的认知能力为准,不能用文字的就要用事物。能用表格形式的就不用文字形式,能用流程的就不用文字。
5、组织规模越大,从上至下过程宜粗不宜细,过程跨度越大,宜粗不宜细,过程完成的时间越长,宜粗不宜细,高度抽象的活动宜粗不宜细,低风险活动宜粗不宜细,不实际安全的活动宜粗不宜细,人员稳定的岗位宜粗不宜细,人的能力强时宜粗不宜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