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是指所要做的是什么事情,如工作的对象、时间、地点等。工作的职权是指工作的主体在资源投人过程中自由裁定的范围,或者是发挥自己的创造力的范围。而工作的责任则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执行的责任,也就是说,员工对管理者所发布的指示、命令,必须竭尽所能,认真执行;二是结果责任,即工作做完后对工作结果所应负担的责任。由此可见,要让员工有效地完成分配给他的工作,首先要让员工明确工作的内容;其次要给员工相应的权力;第三,要明确员工的责任。这就需要授权。
授权是分配工作和选择机会的行为与过程,给予下属有效完成任务的必要权力和责任,并且对之负完全责任。简单的说,上级把权力下放给下级,下级在允许范围内进行活动。因此,授权包括三个要素,第一个要素是任务本身,即要求下级完成的某项工作;第二个要素是权力,成功的授权必须赋予员工相应的权力:第三个要素是责任,即员工所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授权是一种信任行为,是对某个人处理某事能力的信任。因此,授权的本质是它创造了一种新型的关系―伙伴关系。通过权力和责任分享,基层管理者班组长同被授权者连在一起,不可分离。当然,基层管理者班组长不能把管理职责委托给生产线上的工人,他们所委托的是技术性工作,这些工作在分配任务时必须交代清楚。例如,当基层管理者班组长对某位经办人说:“这件工作,由你全权处理”时,该经办人就是这件工作的负责人,他要对工作的执行过程负责,更要对工作的结果负责。他可以在工作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判断选择这件事情的工作方式,这就是授权。砸了,管理者会受到责罚。所以,基层管理者在向下授权时,必须考虑工作本身的风险程度和工作的性质。风险低的工作、常规性的工作一定要授权,这样可以减轻管理者的工作压力;风险很高、非常规性的工作授权时要特别谨慎,一般不可授权:对于风险较高、但属于常规性的工作或者是风险程度较低的非常规性工作,则可以根据情况适当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