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改进
8.5.1持续改进
组织应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措施有利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及管理评审等。
8.5.2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是消除不合格原因所采取的措施,目的是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将不合格现象消除,是“纠正”)。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要求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程序内容应包括:
评审不合格(包括顾客抱怨);
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评审所采取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纠正措施的信息来源可包括:
顾客抱怨;不合格报告;内部审核报告;管理评审输出;数据分析输出;顾客满意程度测量的输出;过程测量;组织人员的信息;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记录等。
在何种情况下必须采取纠正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的不合格;
顾客抱怨、投诉。
产品不合格需区别对待:当发生大量、程度严重(报废价值很大)、影响较大、大面积发生或先后不断发生的不合格时,应采取纠正措施;对少量、偶而发生或价值、影响不大的一般不合格,则采取纠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