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更倾向于强调绩效,因为相对于基层员工而言,组织的成果更直接地反映出高层人员的贡献,因此高层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较为合适。
年薪组成:基本工资+绩效报酬+共享报酬
适用范围:
(1)总经理
(2)总监(执行副总):品牌总监、行销总监、服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财务总监。
(3)副总经理、副总监、总经理助理
(4)大区分部经理
(5)分公司总经理。
考核依据:目标责任制,合同书中的各项指标。
薪酬水平:要和一般管理人员拉开档次,但又不能太高,太高会削弱公众的信任。
实施方案:
(1)为补偿高层管理人员的付出,可以依照职务工资的标准预付部分年薪。
(2)半年或年终考核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年薪,是否对付剩余年薪。
(3)超额完成全年指标者,可以按事先达成的目标责任书给付年薪以外的权益,包括股票期权、赠予股份和年终分红。
(4)为使优秀人才和企业之间达成长期的战略合作,企业可以给予优秀高级管理人才折价股票或赠送股票,并且允许每年将这两种股票按公司事先与其达成的年交易比例售出其中一部分,交易所得作为其对公司业绩的一种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