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依据和要求
1、主要依据
1)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计划,部门与地区规划,经济建设的方针、任务、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以及国家和地方法规。
2)已获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签订的意向性协议等。
3)国家批准的资源报告,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规划、工业基地规划,以及对于交通运输项目有关的江河流域规划与路网规划等。
4)国家进出口贸易和关税政策。
5)拟建项目当地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基础资料。
6)有关国家、地区和行业的工程技术及经济方面的法令、法规、标准定额资料。
7)国家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如社会折现率、行业基准收益率,影子价格换算系数、影子汇率等。
8)市场调查报告。
2、要求
1)必须 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进行调查研究,搞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对于基础资料,要按照客观实际情况进行论证评价,如实地反映客观规律、经济规律。
2)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内容深度一定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基本内容要完整,应收集尽可能多的数据资料,避免粗制滥造、走形式。
3)为了保证可行性分析的质量,应保证咨询设计单位必需的工作周期,防止因各种原因而搞突击、草率行事。具体的工作周期由委托单位与咨询设计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