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要按照劳动合同制要求和本着先进、合理原则,制订用工班组,要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建立劳动合同制,用劳动合同这一法律形式确立和调整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它较好地体现了用工管理上的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双方责任权利相统一,使劳动队伍既有相对的稳定性,又有合理的流动性。
企业用工制度对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合理、完善的用工制度,可以使劳动力与生产资料有效地结合,保证生产高效、顺利地进行。相反,就会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用工制度还关系到社会就业、职工的收入和生活改善,也关系到社会的安定。
企业用工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实行合同化管理。在企业与职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用合同形式规定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责、权、利,这是保证企业职工数量、质量及相对稳定与合理流动的用工形式。
2.实行择优上岗制。就是对企业原有的固定工作进行定期的技术和劳动态度等方面的考试、考核,按照劳动定员实行上岗聘用,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对那些达不到上岗标准的,不准上岗。
3.实行试用工制。对不合格的职工可规定试用期,一般可谓三至六个月。试用期内的职工,待遇降低。如在规定的试用期内达到合格要求的,则可恢复期原岗位及待遇,否则按有关规定另外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