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曾说:“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定的人对所管的一定的工作完全负责。”问题是,怎样才能做到完全负责?一定的人对所管的一定的工作能否做到完全负责,基本上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
1 .班组长要明确各自的权限
明确了职责,就要授予相应的权力。职责和权限虽然很难从数量上划等号,但有责无权或责大权小,许多事清都得请示上级,由上级决策、上级批准,当上级过多地对下级分内的工作发指示、作批示的时候,实际上等于宣告此事下级不必完全负责。所以,明智的班组长必须克制自己的权力欲,要把下级完成职责所必需的权限全部委授给下级,由他去独立决策,自己只在必要时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支持。具体指明下属的权限范围。每一授权活动都与限制相伴随。你所下放的是在某些条件下处理问题的权力,你需要明确指出这些条件是什么,使下属十分明确地知道他们的权限范围。成功地表达这一信息、可以使你和下属对下属的权限范围及未经进一步许可能走多远达成共识。允许下属参与确定完成某项工作必须拥有多大权力的最好办法是,让负责此项任务的下属参与该决策。但要注意,参与本身也存在一系列潜在问题,它会使下属在评估自己能力时自私自利和带有偏见。一些下属的人格特点可能倾向于扩张自己的权力使其超出需要的范围或能力所及的范围。让这种人过多地参与决策,会降低授权工作的有效性。
2. 利益
班组长还应该懂得权限的合理委授,这个只是完全负责所需的必要条件之一。完全负责就意味着责任者要承担全部风险。而任何管理者在承担风险时,都自觉不自觉地要对风险与收益进行权衡,然后才决定是否值得去承担这种风险。为什么有时上级放权,下级反而不要?原因就是在于风险与收益不对称.没有足够的利益可图。当然,这种利益不仅仅是物质利益,也包括精神上的满足感。
3.能力
这是完全负责的关键因素。管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管理者既要有生产、技术、经济、社会、管理、心理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又要有处理人际关系的组织才能,还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科学知识、组织才能和实践经验这三者构成了管理能力。在一定时期,每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管理能力也提有限的,并且每个人的能力各不相同。因此,每个人所能承担的职责也是不-样的。有的人能挑一百斤,有的人只能挑五十斤。只能挑五十斤的人硬要他扫一百斤,其结果只能是:或者依靠上级,遇事多多请示,多多汇报;或者主要依赖助手,遇事就商量和研究;或者凑合应付,遇事上推下卸,让别人去干这样,也不可能做到完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