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理解与审核提示(4.3.3 目标和方案)
理解要点:
(1)本条款的目的是使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得到真正的落实,为方针的实现确定一个努力的方向,为评价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提供依据。
(2)制定目标的要求
1)应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目标,即在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不同职能部门建立目标,在决策层、管理层、作业层次建立目标;
2)可以量化的目标应予以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的目标要建立目标评价准则,确保目标可以测量和评价;
3)目标要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相一致,是对方针的具体化,应体现方针中提出的对防止受伤和健康损害的承诺、遵守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持续改进的承诺;可以设立预防性目标、守法性目标和改进性目标或者设置保持型和改进型目标。
(3)目标制定和评审的依据,如图如示,要考虑四个方面的要求
1)目标应形成文件;
2)目标建立后应对其进行适当的评审。
(5)为了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寻求实现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途径和方法,需要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管理方案的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
1)规定为实现目标各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
2)明确实现目标的方法(措施)、所需资源(人员、设备或装置、资金、技术、后勤保障等)和完成措施的具体时间。
(6)对方案的管理要求
1)管理方案要形成文件;
2)方案的管理要动态化,并与组织的实际情况和目标的变化保持一致;
3)按组织计划的间隔时间,定期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必要时更新或修订管理方案。当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运行条件出现变化时,需要对方案进行修订;如果在作业惯例、工艺过程、设备和物料方面有重大的变化或更改时,方案中需要规定进行新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就相应的变化内容与有关人员进行协商。
审核提示:
(1)关于目标的审核
1)是否将危险源和不可接受风险作为制定目标的依据之一;
2)目标是否可以测量;
3)是否在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目标;
4)目标是否可以实现;
5)在评价目标适宜性和充分性时,组织是否考虑了组织本身相关的影响因素和相关方相关的影响因素;
6)在目标实现上组织的各级管理者是否制定了与目标相应的行动计划并得到实施;
7)是否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反馈;
8)是否将目标的制定和实现作为持续改进的一项内容。
(2)关于管理方案的审核
1)关注方案与目标的关系、方案与不可接受风险的关系、方案与风险控制计划的关系、方案与运行控制的关系、方案与监视和测量的关系;
2)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可操作,实施前是否进行了评审,实施情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