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理解与审核提示(4.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理解要点:
(1)本条款的目的是促使组织认识和了解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使其对受到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影响的活动有明确的认识,并将此信息传达到相关人员和其他相关方。
(2)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和获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组织同意或承诺的其他要求;并在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识别危险源和评价风险、编写体系文件、制订管理方案、实施员工培训、确定运行控制准则、实施监视和测量、进行合规性评价、处理事件和纠正不符合、进行管理评审等涉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工作时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
(3)程序的内容要求:识别、获取、更新、传达。
(4)法律法规获取的内容包括:
1)法律;
2)法规;
3)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4)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5)国际公约;
6)其他要求,包括相关方的要求,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非官方协会或民间机构的各种规范、实施指南、集团公司(或总部)的方针、规定(如果有时),组织签署或加入的协会有关安全健康的行业公约。
(5)法律法规的获取途径可以包括:标准书店、报纸、专业杂志、政府公告、网络、各种会议等。其结果通常是《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和相关文本。
《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的格式可以是:
序号 |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名称 |
文件编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适用条款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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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达到需要使用这些信息的组织内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的在组织控制下的相关方人员。
(7)由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不断变化的,应及时评审、更新这方面的信息,包括原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废止,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以及对原有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审核提示:
要了解组织是否识别了与其危险源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建立了获取途径,组织是否确定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如何适用于他们的危险源,即确定了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与危险源之间的关联性。要关注相关信息是否传达到所有在组织管理下的人员和其他相关方(如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还要关注组织在建立OHSMS时(包括方针制定、目标确定、识别危险源和评价风险、编写体系文件、制订管理方案、实施员工培训、确定运行控制准则、实施监视和测量、进行合规性评价、处理事件和纠正不符合、进行管理评审等活动)是否充分考虑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