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合规承诺的一部分,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程序,用于定期评价对适用于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2.合规性评价过程取决于组织的性质。合规性评价可针对综合的法律法规要求或某专项要求。评价的频次会受到诸如以往的合规表现或具体法律法规要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组织可选择在不同时间或以不同频次,或者以其他适当方式评价对单项要求的合规性。须保存结果。
3.合理性评价的输入信息科包括:
—审核;
—监管机构检查的结果;
—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分析;
—对事件和风险评价的文件记录的评审;
—访谈;
—对设施、设备和区域的检查;
—对监视和测试结果的分析;
—设施巡查和直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