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8001-2011能力、培训和意识
1.“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任务的人员”
包括:
最高管理者中的被任命者;
执行风险评价的人员;
执行有害暴露评价的人员;
执行审核的人员;
执行行为观察的人员;
执行事件调查的人员;
对于风险评价已识别为可能引入危险源的任务,执行该任务的人员。他们都应具有相应的能力,该能力应依据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历来确定。
2.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首先要确定培训需求,策划培训时,要考虑不同层次的员工的职责、能力、语言技能、文件程度、以及岗位风险的不同,对其培训的内容、方式也不同。
确定组织内部的培训的需求,可从管理人员和生产岗位上的员工两个方面考察。对于管理人员要从其所在管理岗位所必需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以及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来确定培训需求;对于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要从其所必须掌握的安全技术、技能确定培训需求。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进行资格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要评价培训的效果,重点在于使用培训的人员具备了相应的能力。有时培训可能需要翻译。
3.为使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能够安全地工作或开展活动,组织宜使其充分了解:
1)他们的工作活动和行为的实际或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后果,以及改进个人表现的职业健康安全益处;
2)他们在实现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职责和重要性;
3)偏离规定程序的潜在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