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方式包括内审和监督检查。二者往往是分别实施或结合进行的。无论采用什么方式,都会对质量管理体系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按照年度计划完成了对所有部门、所有活动的内审,包括对相应的纠正措施进行验证和跟踪完成以后,施工企业主管领导应组织主管内审和监督工作的管理部门和审核组成员针对本企业的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结合已经完成的内部审核和监督检查进行一次系统的施工检查、自评和评价机制的分析评价,写出一份全面的评估报告,以便对体系检查运行机制的风险和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治理管理体系审核与监督检查的改进建议和实施方案。
其内容包括:
1.内审计划和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2.审核和检查的目的和范围。
3.审核和监督检查依据的文件。
4.各次审核组和检查组的组长及内审员名单。
5.不合格项的总数量及格部门、个活动各类不合格数量。
6.主要不合格项的说明及纠正措施完成情况。
7.根据《规范》要求,对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总评价、薄弱环节分析及对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意见;包括市场需求与质量管理能力的接口程度,及时、安全、成本、环境等管理的改进水平等。
8.施工企业施工检查、自查与评价的改进需求及其具体措施。
9.评估报告编号、批准人及分发范围等。
10.附近,如各次审核和检查报告、各种统计汇总表和各次不合格报告清单等。
通过系统的分析评价,便于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为下一年度的相关策划提供信息。
质量管理部门应把上述信息传递到各有关部门,并作为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评价的输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