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是指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其要求也是应该达到的,只不过对少数条文可以适当放宽一些,也不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这些条文虽不像主控项目那样重要,但对工程安全、使用功能、美观等都有较大的影响。这些项目在验收时,绝大多数抽查点、位、处,其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要求,其余20%虽可以超过一定指标,也是有限的,通常不得超过规范规定值的150%。这样和检验标准比较,控制就严格多了。
一般项目的内容主要如下:
1、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及用数值规定的标准,可以有个别偏差范围。具体讲,就是要求80%以上的这种检查点、位、项的测试结果与设计要求之间的偏差在规范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允许有20%以下的检查点的偏差值超出规范允许偏差值,但不得超出允许偏差值得150%(有必要说明:并不是所有的检验批一般项目都是按照80%和20%进行区分,具体见相关的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对不能确定偏差而又允许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如砖砌体预埋拉结筋,其留置间距偏差、钢筋混凝土钢筋的漏筋长度等,饰面砖空鼓的限制等。
3、一些无法定量而只能通过采用定性的项目,如碎拼大理石地面颜色协调,无明显裂缝和坑洼;油漆工程中级油漆的光亮和光滑要求;卫生洁具给水配件安装项目,接口严密;门窗起闭灵活等。
二、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对检验批的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主要是检查从原材料进场到检验批验收的各个施工工序的操作依据、质量检查情况及质量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由于质量保证资料是工程质量的记录,所以对资料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再确认,是检验批合格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