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具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施工机具设备的购置、管理过程进行控制,确保施工机具设备满足工程质量和保证施工机具能力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部、项目部的施工机具设备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项目部施工机具设备的管理工作。
3.2工程部负责采购、验收、维修、更新、报废、租赁等过程的管理。
3.3工程部负责落实施工机具设备的合理使用、一般维修、安全生产等。
3.4项目部配合工程部对施工机具设备进行管理。
4.工作程序
4.1施工机具的配置
4.1.1每年年初工程部根据项目部的施工机具配置计划,制定施工机具的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4.1.2工程部在采购或租凭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并收集相应的证明资料和相关记录,评价的内容包括:
4.1.2.1经营资格和信誉;
4.1.2.2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4.1.2.3供货能力;
4.1.2.4风险因素;
评价保存“供方调查评定表”。
4.1.3施工机具的采购
4.1.3.1工程部在采购施工机具时应同供应商或租赁方订立采购合同,明确对施工机具质量、服务、交货、及价格等要求,具体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4.2 采购及验收
4.2.1 工程部根据项目施工机具组织设计中施工机具设备配备计划实施配置。
4.2.2 当工程部需要添置大型施工机具设备时,应先向公司主管申请调配,如无法调配确需购置的,应填写“设备采购单”,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由工程部组织采购。具体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2.3 施工机具设备到货后,由工程部参加验收工作,并按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经安装调试,运转性能良好,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记录。
4.2.4 对于安装试运转中出现的问题和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应由采购人员向供方办理检修、退换及索赔等工作,直至验收合格。
4.2.5租赁或采购的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需由工程项目部、监理、业主及安装调试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调试不合时按《施工质量问题处理控制程序》。
4.2.6工程部应建立“机具设备台帐”。
4.2.7租赁或采购的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需由工程项目部、监理、业主及安装调试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调试不合时按《施工质量问题处理控制程序》。
4.3使用
4.3.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大中型机械设备要执行“三定”原则,小型机械设备要有专人负责或班组负责制。
4.3.2为确保机械设备和人身安全,机械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指导书。
4.4维修
4.4.1工程部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4.4.2工程部负责对所使用机械设备维修的实施,并保持相应的维修记录和验收记录。
4.4.3机械设备的大修记录应向项目部材料科归档。
4.5租赁
向外租赁大型机械设备时,工程部应对供方的合法资格及质量保证能力等作出评价,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
4.6报废
4.6.1达到或超过折旧年限、不能保证安全生产且无修理、改造价值、技术性能落后,属于淘汰机型,无配件来源的机械设备应予以报废。
4.6.2符合报废条件的机械设备由工程部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报材料科审核后,经主管领导审批决定。
4.6.3特种设备需进行验收,外部检测及安装后需要验收。
5.相关/支持性文件
6.记录
6.1设备采购单
6.2设备验收单
6.3机械设备台帐
6.4机械设备维修记录
6.5机械设备日常保养记录
6.6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