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保障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各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活动。
3、职责
工程部经理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负责对施工安全检查和监督。
4、工作流程图(见附图1)
5.程序
5.1安全施工控制应严格履行安全技术标准,有违于安全标准的各种周转材料,机械设备不准用于施工上,未经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工不得上岗。
5.2 安全施工控制的内容:
5.2.1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5.2.2控制物品的不安全状态;
5.2.3作业环境的保护;
5.3 安全施工的事前控制;
5.3.1审查施工分包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人员配备、安全施工职责与分工落实情况。并督促各级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及时到位。
5.3.2在进行产品施工图设计时,是否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炸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5.3.3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机械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资格,持证情况进行审查,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5.3.4工程部是否建立施工安全施工教育制度,对作业队,班组,特殊工种人员有否进行安全知识,操作知识学习,有否遵循安全教育后上岗。
5.4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
5.5.1重点进行八方面检查
检查施工现场的危险作业区域,如大型钢板吊装等。
检查有毒有害物品(如油漆等)的发放、使用和储藏情况,堆置场地与明
火作业区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施工出入口)护栏检查,检查有否安全防护措施及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
施工临时用电的检查,现场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系统,“三相五线制”的实施情况,电气元件的安好程度。
施工机具(运输车,切割机等)安全检查,检查机具的保养情况,运转是否正常,是否专人使用及持证上岗等。
消防防火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施工用明火有否防火措施,专人看管。易燃,易炸物品有否设专门仓库,有否设置消防栓,供水是否到位。
5.5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时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部位应及时向施工方提出并督促其整改,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记录表>>。
5.6安全事故处理
5.6.1事故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5.6.2当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安全工程师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协助分承包方处理事故,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
场。并及时通知业主方,同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记录在册。
6、本文件引用文件
7、本文件产生的记录和表格
《环境运行检查记录表》
《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