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5交付后的活动
适用时,组织应确定和满足与产品特性、生命周期相适应的交付后活动要求。
产品交付后的活动应考虑:
a) 产品和服务相关的风险
b) 顾客反馈
c) 法律和法规要求
注:交付后活动可包括诸如担保条件下的措施、合同规定的维护服务、附加服务(回收或最终处置)等。
解读:这是08版7.5.1f)条款描述的要求,这里将它展开了,详细描述了产品和服务交付以后组织应该承担的责任和相关活动要求。说明2015版标准非常看重售后服务这一块。
8.6.6 变更控制
组织应有计划地和系统地进行变更,考虑对变更的潜在后果进行评价,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产品和服务完整性。
应将变更的评价结果、变更的批准和必要的措施的信息形成文件。
解读:08版在第7.2.2条款中,对与顾客确认的产品要求发生变更时,要求对变更过程进行控制。此处将变更控制单列为一个条款,不仅仅是针对合同/订单的变更了。在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特别是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过程中,如有发生变更的,均适用此条款。此处为“变更控制”,与6.3“变更的策划”相呼应。
2015版新标准,强调了风险控制和体系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