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2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 组织应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过程输出。
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过程输出的状态。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 组织应控制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并保持形成文件的信息。
注:过程输出是任何活动的结果, 它将交付给顾客 (外部的或内部的)或作为下一个过程的输入。过程输出包括产品、服务、中间件、部件等。
解读:
与08版标准第7.5.3相比,这里用“过程输出”取代了“产品”。什么叫产品?按ISO9000的解释,产品就是过程的结果。这里作这种改动,本身没有新要求,可能是为了更清楚地表达到底要标识什么的问题。要标识的是:“产品、服务、中间件、部件等”。
8.6.3 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 外部供方财产。 组织应识别、 验证、 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或构成产品和服务一部分的顾客、外部供方财产。
如果顾客、外部供方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组织应向顾客、外部供方报告,并保持文件信息。
注:顾客、外部供方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秘密的或私人的信息。
解读:与08版标准第7.5.4相比,顾客财产的控制要求没有发生变化。这里新增加了对外部供方财产实施控制的要求,控制要求与顾客财产一致。
8.6.4 产品防护
在处理过程中和交付到预定地点期间, 组织应确保对产品和服务 (包括任何过程的输出) 提供防护, 以保持符合要求。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服务提供所需的任何有形的过程输出。
注:防护可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
解读:与08版标准相比,没有提出新的要求。这里特别强调了要防护哪些、防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