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保持记录以证实审核方案的实施,记录应当包括:
1)与每次审核有关的记录:
—审核计划;
—审核报告;
—不符合项(不合格)报告;
—纠正预防措施及跟踪验证报告。
2)审核方案评审结果;
3)与审核人员有关的记录,包括:
—审核员能力和表现的评价;
—审核组成员的选择;
—能力的保持和提高,如培训记录。
记录应在适当条件下保存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