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申请企业,经常不清楚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这里简单介绍一下环境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办好的几种证照。
一)环评报告
《环境保护评价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也就是说,企业建厂、技改、新增项目等需要事先做环境影响评价,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要由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完成。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环境保护部公布。查这个名录,可以知晓自己的企业,需要的是全面评价,还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是最简单地填报一份环境影响登记表。
《环境保护评价法》第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也就是说,企业有哪些重要的环境因素,在环评报告中已经涉及;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因素中需要检测哪些项目,也已经在报告中明确;企业应采取哪些措施控制污染,报告中也有所策划。环评报告经政府批准同意,就成了企业的法定要求。
环评报告需要花钱,而环评报告的审批不要钱。
二)三同时验收报告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符合规定的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对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过核查后,可直接在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上签署验收意见,作出批准决定。
也就是说,企业建厂、技改、新增项目,要做三同时验收,有个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具体的表单和做法,各地环保局可能略有差异,还是以当地环保局的要求为准。
如果在认证审核时,发现企业的实际运行,有异于环境评价中所列的内容,会责成企业再做一次新的环境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