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QS认证流程的企业应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配置必备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和生产工作环境(老企业应对生产工作环境进行改造),检测设备包括实验室。
生产工作环境包括:场地要求(用地环境)和车间要求。
1.申请阶段: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个体经营者),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在20个工作日内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