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沟通的主要相关方如下:
1、与供方和分包商的沟通
沿食品链的相互沟通,应确保充分的知识分享,以能有效地进行危害识别、评定和控制。控制应在必要和可行的所有环节中实施,例如组织与供方和合同方的有效沟通,使供方与合同方共同关注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有利于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更好地满足组织的要求。
2、与顾客的互动沟通
与顾客的互动沟通的宗旨是供给顾客其所要求的食品安全水平的产品或服务。如在标签上标明过敏源,有助于食品安全危害的识别与控制,如在标签上标明贮存温度、贮存条件等。组织应满足双方达成一致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顾客要求。但在双方达成一致前,顾客要求应当服从危害分析,以证实其可行性、需求和对终产品危害水平的影响。
3、与食品主管部门的沟通
与食品主管部门的沟通旨在为确定食品安全水平以及提供组织有能力达到该水平的信息.主要是指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
组织应指定专门人员与外部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沟通,这样有利于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置;同时有利于组织食品危害的识别与控制,沟通获得的信息应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新和管理评审的输入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