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结构工程
①说明
本节适用于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中的木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的施工。
②要求
(1)木料的品种、质量等级、含水率和防腐、防虫、防火处理以及制作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木结构支座、节点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榫槽必须嵌合严密,连接必须牢固无松动。
(3)木结构表面平整光洁、无戢槎、刨痕、毛刺、锤印和缺棱角,清油制品色泽、木纹近似。
(4)木制品裁口、起线顺直,割角准确;高低平整。接头采用燕尾榫拼接严密。
(5)进行粉刷装饰工程,待粉刷后,符合油漆工程要求再进行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