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
①说明
本节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指示的所有各种类型建筑物的混凝土工程。
②要求
(1)混凝土各种材料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标准。
(2)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3)混凝土的拌和应符合SDJ207—82第四章第三节的规定。混凝土出拌和机后应迅速运达地点,运输中不应有分离、漏浆和严重渗水现象。
(4)混凝土浇筑基面必须验收合格,方可浇筑,混凝土浇筑表面应平整,无蜂窝凹陷。
(5)、砌体工程
①说明
本节规定适用于本节合同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的各类砌体工程建筑物。
②要求
(1)石材质应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石材外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用于表面的石材,应色泽均匀。
(2)用于砌筑的条石应棱角分明,各面平整,石料外露面应修啄加工。
(3)砌体的砌筑应符合设计要求,砌面高差应小于5mm。
(4)砌体工程所用的石料容重应大于25KN/m3,湿抗压强度大于100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