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文明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1.目的
对生产环境和生产安全状态进行有效控制,减少消除不安全行为和不符合的环境影响,有效控制事故的根源,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的安全生产和预防污染,以实现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的施工过程的安全和环境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
3.1对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1.2组织贯彻国家及上级环境、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环境和保障全体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3.1.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制定公司环境和安全方针,重大安全决策。
3.1.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体系。
3.1.5领导、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2工程部
3.2.1负责各专业公司的安全、环境管理与安全技术工作。
3.2.2负责、组织贯彻和宣贯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范和标准,并督促工程部实施。
3.2.3领导公司质安部门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3.2.4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推广安全和环境管理先进经验。
3.2.5组织公司的安全、环境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环境问题,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评价。
3.2.6会同办公室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工作。
3.2.7负责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事故统计。
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作业文件”。
4.工作程序
4.1施工环境控制
4.1.1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在各区域放置垃圾回收桶,标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及危险固废,公司各部门或工程部应根据回收策划安排进行定期处理.
4.1.2粉尘较多的施工区域应做好防止粉尘扩散措施,例如散装水泥桶用网围护,周围定期撒水等.对外出车辆进行清洁,防止车轮带泥污染街道或社区。
4.1.3对施工废水排放应在施工前进行周密策划,设置废水回收管网和沉淀池,做到生产、生活废污水有序排放或零排放。
4.1.4施工过程或搭建临时设施时应充分考虑资源能源的有效利用和废污水的排放,食堂的烟尘和废水排放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控制方案,确保满足法规和社会要求.
4.1.5施工噪音应根据周围环境要求制定管理控制措施,做好施工不扰民.
4.1.6施工中使用有有害气体释放的材料,如木工板、油漆、涂料等,需在采购前对材料的有害气体含量指标进行调查了解.尽量购买有环保标志的材料,施工中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定期组织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
4.2安全管理工作原则
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编制计划和施工技术文件及布置、检查、总结、评价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将安全工作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4.3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3.1公司设安全专职机构、监理程部设置专职安全人员或专职质安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4.3.2项目开工前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应文件化。文件内容包括:
a)“施工组织设计”;
b)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
c)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d)记录、报表和台账等。
4.4项目资源管理
为使工程项目能正常有效地实施安全管理,应确定并提供充分而必要的资源,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人员、设施、设备、资金、技术和方法等方面的需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4.4.1配备与安全要求相适应并经培训考核持证的管理、执行和检查人员参与施工的人员都应经过培训上岗。管理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进入项目部的施工人员应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4.4.2施工安全技术及防护设施
应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记录在各施工过程阶段的安全情况,各阶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4.4.3用电和消防设施
配置各类临时安全用电设施及防触电措施、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按规定的要求配置。
4.4.4施工机械安全装置
配备各类建筑施工机械的限位、过载、避雷、传动部位防护等安全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以上各项资源配置都应满足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基本要求。
4.5安全设施的采购
4.5.1工程部应由专人对需采购的安全设施拟定“材料采购需求计划”。
4.5.2项目部应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与供方签订采购合同。
4.5.3项目部对采购的安全设施要求供方提供以下资料:
a)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b)产品鉴定报告、检测报告;
c)技术、质量、生产管理情况介绍记录;
d)生产、营业经历与业绩记录、调查和审核报告;
e)进厂验证、检查报告记录。
4.6分包方的控制
4.6.1分包方的选择按工程、劳务分包控制有关规定执行。
4.6.2与分包方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义务,应包含违反合同约定的安全罚款细则。
4.6.3合同中应明确分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办法。
4.6.4工程部应对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做好自身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部应及时收集分包方的有关安全资料,并保持相应的交底记录。
4.7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4.7.1工程开工前的准备
a)工程部应明确各职能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对各职能人员的相应资质和能力加以确认。
b)项目部经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环境、承包性质、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危险源以及关键环节等进行安全策划。通常包括但不局限于:
① 特殊过程、特殊脚手架、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② 职业安全与卫生,如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现场机械、设备等各类防护、保险装置等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
③ 文明施工和环保,包括场容、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保证措施计划;
④ 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1988)的规定,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c)由项目部经理组织人员按设计方案编制防护设施的采购计划。
d)由项目部经理组织人员按施工阶段和分项编制劳动力使用计划。
e)由项目部经理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地方要求,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申请。
4.7.2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
a)公司、工程部结合施工安全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研究和布置安全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b)在项目主要出入口,按地方文明施工要求和工程特点设置标识,例如五图一牌等,张挂安全提示牌,在危险源设置安全警示牌。
c)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由项目质安部门检查、验证持证的有效性,并杜绝无证、持无效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d)对施工过程所需搭设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应明确检查、验收的部门或人员,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f)对临时用电的配电装置、架空线路或电缆干线的敷设、分配电箱等用电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按现场临时用电措施计划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使用。
g)中小型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班组、工程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塔吊、施工电梯、井架与龙门架等起重机械设备,组装搭设完毕后,生技工程部、项目组织检查、验收,其中塔吊、电梯必须向行业的检测机构申请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同时,工程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且督促操作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
h)卸料平台的安全控制。应建立相应的“施工方案”,明确专人或部门组织班组、工长分步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中要落实专人负责维修。
i)对各类专项技术措施的控制。应明确专人或部门负责,会同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并进行检查验证。
j)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由项目施工员分施工阶段,分部(项)、分工种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k)由工长组织操作班组对洞口、临边、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进行搭设,并组织操作班组、技术、质安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l)对施工现场环境(现场废水、尘毒、噪声、振动、坠落物)的控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落实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和环境控制措施。
m)对施工中动用明火应建立审批制度。现场的消防器材配置及危险物品运输、贮存、使用得到有效管理。施工现场至少应配备一名兼职的消防干事,按规定逐级负责动火等级的审批手续。按防火要求在规定区域和重点防火负责管理,使用中责任落实到人。
n)施工员、安全员应监督施工作业人员,做好工完场清工作以及对作业区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设施。
o)搭设或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设备,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设施。
p)工程部按“施工组织设计”,应对下列工作重点确定监控措施和方法:
① 对监控人员的素质、技能加以培训;
② 对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危险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应落实监控人员。
4.8事故隐患处理
4.8.1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确定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纠正。
4.8.2对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a)性质严重的隐患停工整改;
b)一般事故隐患指定专人限期整改。
4.8.3事故隐患整改的验证
事故隐患整改结果由工程部安全人员进行验证并做好记录。
4.9紧急状态或事故的处理
执行《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程序》和《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
5.相关/支持操作性文件
5.1《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程序》
5.2《职业健康安全作业指导书》
5.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
5.4现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规程
5.5《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
6.记录
6.1会议记录(签到表)
6.2整改通知单
6.3化学危险品一览表
6.4消防器材一览表
6.5劳保用品发放登记表
6.6劳保用品一览表
6.7员工健康登记表
6.8职工伤亡事故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