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1.目的
通过建立本程序,可确定、获取并理解直接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所有法律与其他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适用的法律与其他要求的识别与获取。
3.职责
公司办公室负责环境、安全法律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办公室担当本公司适用的法律与其他要求的传达和培训。
4.程序
4.1法律与其他要求:是指调整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和安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4.2获取途径
4.2.1办公室应利用不同的途径去获取适合的环境和安全法律法规,如:网页、咨询公司、行业协会、环保局、报刊杂志、上级部门等,并规定不定期进行收集新发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
4.2.2办公室根据公司活动产品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确定本公司要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填写“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4.3识别
在获取新的法律、法规后,应针对公司经营活动,产品与服务状况进行识别与评价,每年对法律法规的有效年性进行评价,每年底或管理评审前对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以便持续改进法律法规的适用性。
4.3.1通过对法律法规的评价确定环境因素的识别和危险源的识别。
4.3.2指导临建设施的新、扩、改。
4.3.3了解相关方的要求等。
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后纳入“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4.4登记、传达、培训与记录
对于获得的法律与其他要求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成册,把相关的要求分别传达到各部门,再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传达与培训,每次培训结束应由组织者写一份报告,反应本次培训情况,具体参见“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4.5更新、作废
将新颁布、修订的法律与其他要求的文本及时更新,作成附录,纳入管理手册附录中。因法律与其他要求发生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文件都必须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具体参见“文件控制程序”。
4.6保存
妥善保存法律与其他要求的文本,由办公室专门负责,不得随意外供。
4.7查询
各部门可到在办公室查询可查阅相关的法律与其他要求。
5.相关/支持性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6.记录
6.1法律与其他要求清单
6.2法律与其他要求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