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管理职责
本章均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或最高管理层承担职责。
5.1条的管理承诺,即是最高管理者代表组织向顾客作出的在质量管理方面的承诺。
5.2条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强调了组织的任何行为都应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
5.3条是对质量方针的要求。它是组织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
a.质量方针应与组织的宗旨相适应,即它是组织宗旨的一个方面。
b.包括了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c.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即质量目标应服从质量方针。
d.质量方针应在组织内部得到沟通,要使全体员工理解,这样才能得到真正的贯彻实施。
e.对质量方针是否持续满足及组织运行实际情况得到评审。
5.4.1条是对质量目标的要求。一是确保与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即质量目标应在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展开,这一目标还包括了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二是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切忌拟制口号式、标题式的质量目标),同时应符合5.3条c款要求,即质量目标应服从质量方针。
5.4.2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一般在质量管理体系内,有下列三种策划:
1)对整个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或称总体策划),由最高管理者负责;
2)对特定的产品、项目或合同进行特定的策划,一般称为产品策划,一般由特定产品、项目、合同负责人负责(在7.1条中说明)。
3)对质量管理体系各职能活动的策划,一般称为作业策划。
本条所述即为总体策划要求,其及时是为了满足质量目标及4.1条要求。
当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应进行策划幷实施,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