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改进
10.1 不符合与纠正措施
发生不符合时,组织应:
a) 作出响应,适当时:
1) 采取措施控制和纠正不符合
2) 处理不符合造成的后果
b) 评价消除不符合原因的措施的需求,通过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符合再次发生或在其他区域发生:
1) 评审不符合
2) 确定不符合的原因
3) 确定类似不符合是否存在,或可能潜在发生
c)实施所需的措施
d)评审所采取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e)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修改
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的不符合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组织应将以下信息形成文件:
a)不符合的性质及随后采取的措施
b)纠正措施的结果
解读:
08版标准,这是二个条款,分别为8.3和8.5.2。新版将不符合和纠正措施合而为一描述,更符合体系运行的节奏。这里的不符合,包括了不合格产品和过程不符合、工作结果不符合,应该是广义的。原8.3条款和8.5.2条款的要求基本上全部被延用了。不合格品经纠正后需再次验证的要求,此条款没提,不等于就没有这个要求了,只不过是隐含的要求。没有再次验证,并不能算是已经纠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