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认证的申请程序
1、向所在地主管环保局递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书》和其他材料。
2、环保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现场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
4、对申请认证产品抽样检查。
5、综合评价意见编写。
6、认证材料审查和批准。
7、颁发认证证书。
对没有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企业(产品),环保局则想企业发出不合格通知,并注明原因,由企业进行整改。
企业按照不合格事项进行整改活动,整改合格后,进行第二次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申请工作。